邹建国,男,二O一三年九月考入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学习,学号1310741d08,现为我校13环艺4班学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第5款和《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章第五十条第5款、第6款、第7款,经研究决定,拟对邹建国同学做退学处理。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五天(9月24日至9月29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9月29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科技楼103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直接按退学处理。
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