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5〕1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专业设置与建设委员会评议,拟同意电气学院申报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专业、职师学院申报人工智能教育新专业,拟撤销物联网工程等3个专业,拟增加建筑学专业门类,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4日至7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9日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杜老师、刘老师,电话:027-59750115,邮箱:23294068@qq.com。
附:2025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一览表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5年7月14日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所在学院
类型
1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拟新增
2
040117TK
人工智能教育
教育学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3
080905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学院
拟撤销
4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120204
财务管理
6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工学、建筑学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拟增加门类(原为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