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至今,有7名同学违反考试纪律。依据《湖北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湖工大学[2017]8号),分别给予了纪律处分,并取消考试成绩。通报如下:
1.陈*,我校**学院23级学生。2024年5月30日,该生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考试中使用支持悬浮窗的手机切屏搜索答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为期12个月。
2.汪*,任*,我校**学院21级学生。2024年5月30日,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中,任*代汪*刷脸签到,均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为期12个月。
3.康*,我校**学院23级学生。2024年7月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2》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给予警告处分,为期6个月。
4.刘*,我校**学院21级学生。2024年7月1日,该生在《信息安全与密码学》课程考试中携带手机入场后未按要求放到指定位置,给予警告处分,为期6个月。
5.闫*,章*,我校**学院22级学生。2024年7月1日,二人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考试中传递答案,均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为期12个月。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做诚实守信、文明守法的大学生。
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