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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关于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作者:智慧教学管理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10-20 点击量:

各学院:

2022年3月28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一期正式上线开通,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资源和公共服务。为充分发挥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省整省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使用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网址:https://www.smartedu.cn/)是国家教育公共服务的一个综合集成平台,具有丰富的优质教育数字化资源。为充分发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在教育教学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强化我校课程教学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院应组织师生充分利用平台资源,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学习交流、课程建设等活动,做好平台推广使用:

(1)依托平台开展教研活动

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和课程案例,组织教师开展观摩学习、集体备课、教师培训、教法分享、教学研讨等,将如何利用平台推进教学纳入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主题,鼓励教师使用平台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有效提高平台使用效率和教学活动质量,着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借助平台推进课程建设

紧抓数字教育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课程信息化建设,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积极推进我校优质在线课程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3)利用平台拓展学习资源

学院(部)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需求,充分利用平台的海量优质教学资源,筛选充实课程资源库,鼓励学生积极自主学习,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实现个性化发展。

二、平台注册

(1)为落实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推动我校师生高效便捷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现组织全校教师和学生注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账号,要求全员覆盖、应用尽用。

(2)师生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网址进行注册,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

(3)根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安排,各学院教师、学生平台注册上线率须于10月底前达到50%以上,12月底前达到80%以上,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全员注册。

(4)请学院组织师生做好平台注册工作,并及时统计汇总注册情况,填报统计表(附件2),10月31日前提交本单位师生10月份平台注册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14918531@qq.com,纸质版盖章后报至教务处智慧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B111办公室)。


附件1: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与登录流程

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