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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0-06-22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承担2019-2020学年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6月22日-6月28日):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教师的相关评价数据。其中,校教学督导评价结果由我部于6月23日前发送至教学副院长的工作便签;学生网上评教结果通过“综合教务平台”下载,如需规整数据,请及时提出书面需求。

第二阶段(6月29日-7月5日):依据《湖北工业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意见》(湖工大教〔2014〕41号)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阶段(7月6日-12日):综合考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行报送。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本着对教师负责的态度,规范评价过程,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评价结果客观、有效。

2.请于7月13日前将《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表》纸质版(教学副院长审签用章)报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同步报送。

联系人:邓绪水  电话:59750202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A437室

 

附件:2019-2020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表

 

 

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