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承担2019-2020学年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6月22日-6月28日):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教师的相关评价数据。其中,校教学督导评价结果由我部于6月23日前发送至教学副院长的工作便签;学生网上评教结果通过“综合教务平台”下载,如需规整数据,请及时提出书面需求。
第二阶段(6月29日-7月5日):依据《湖北工业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意见》(湖工大教〔2014〕41号)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对本单位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阶段(7月6日-12日):综合考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行报送。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本着对教师负责的态度,规范评价过程,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评价结果客观、有效。
2.请于7月13日前将《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表》纸质版(教学副院长审签用章)报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同步报送。
联系人:邓绪水 电话:59750202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A437室
附件:2019-2020学年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表
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