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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验收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09-23 点击量:

(一)结题验收流程

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学院主导,教务处跟进”的形式进行,其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组申请结题、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论证结题、教务处复审备案。对于省级项目,学院组织论证结题专家组需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参与,且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二)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必填)。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编制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教务处编制的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变更情况备案表(选填)。项目题目或者参与人员等信息有变动的需填写此表,经单位教学院长等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向教务处报备。无变动的无须填写。

3.结题附件材料(必填)。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项目申报书。申请立项提交的申报书(省级项目为提交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的最终版本,校级项目为提交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系统的最终版本),后期不可更改

2)项目立项通知红头文;

3)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成果立项基础、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教学实践、推广与应用、特色与创新、问题与不足等,5000字以上;

4)项目产生的成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设方案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验报告、讲义、教材(含实训材料)、教研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须在该文下标注教学研究项目编号)、调研报告、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或教学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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