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要求和条件
1.各单位应围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要点、本单位实际、教学成果奖培育等工作,确定有特色和优势的选题,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积极申报,并按要求择优推荐。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请在项目汇总表中注明课程思政专项。
2.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作为参研人员每年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含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参研人员一般5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发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省级3年、校级2年);已立项的项目结题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须填写《湖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项目立项申请需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省级教研项目需发表1篇核心教研论文或出版1部教材或获批1门省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课程,成果需与项目密切相关),预期成果将作为立项评审和结题论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院级评审推荐
1.项目申报推荐:2025年教研项目采取“总数控制、限额推荐、分类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推荐。各学院按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各部门申报推荐,原则上应确保一线教师申报的项目比例不低于70%。各单位应组织院级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需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教务处教研科,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2.项目系统填报: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经教务处确认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在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文件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姓名,PDF格式)需学院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系统填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审立项与推荐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按照申报省级项目或校级重点项目类别组织两轮评审,确定拟推省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并在确认学院予以资助(资助额度不低于5000元)的前提下确定校级一般项目。各单位于9月12日前,提交《湖北工业大学X单位2025年度校级一般教研项目立项汇总表》(见附件4,需填报的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2025年立项项目统一在2026年年初完成经费划拨。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流程
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学院主导,教务处跟进”的形式进行,其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组申请结题、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论证结题、教务处复审备案。对于省级项目,学院组织论证结题专家组需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参与,且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二)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书(必填)。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编制的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需填写教务处编制的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变更情况备案表(选填)。项目题目或者参与人员等信息有变动的需填写此表,经单位教学院长等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向教务处报备。无变动的无须填写。
3.结题附件材料(必填)。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项目申报书。申请立项提交的申报书(省级项目为提交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的最终版本,校级项目为提交学校教研项目管理系统的最终版本),后期不可更改;
(2)项目立项通知红头文;
(3)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成果立项基础、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教学实践、推广与应用、特色与创新、问题与不足等,5000字以上;
(4)项目产生的成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建设方案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验报告、讲义、教材(含实训材料)、教研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须在该文下标注教学研究项目编号)、调研报告、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或教学软件等。
以上材料需按照给定模板撰写,正反打印,编印成册(省级模板见附件5、校级模板见附件6)。提交装订好的纸质档结题报告书和PDF电子文档(将结题报告书中学校审核页签字盖章后的版本扫描插入,替换掉原页面),大小不得超过20Mb,以“项目题目+课题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的形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392498366@qq.com。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研教改工作,积极引导教师进行分类申报,加强教研项目立项规划谋划,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和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教研项目的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规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
2.教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是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的重要抓手。优秀的教研成果将对教学成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请各单位务必提醒各项目组认真总结、及时提炼、固化成果,保质保量完成研究工作;
3.学校将项目结题作为成果认定的重要条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湖工大教〔2024〕87号文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于超期严重且不结题的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取消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两年内的申报资格。
联系人:杜平高,联系电话:027-59750115。
附件:
1.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度本科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湖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湖北工业大学X单位2025年教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4.湖北工业大学X单位2025年校级一般教研项目立项汇总表
5.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省级)结题模板
6.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校级)结题模板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15日